关于报送2021年秋季开学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排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1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需对教职工返校前轨迹和健康信息需形成“一人一案”台账,并对教职工返校情况进行详细统计,现就疫情排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8月23日(周一)12:00前将个人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附件1,其中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教职工返校情况排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1317办公室及邮箱。

2.教职工本人要如实填写,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报送情况负责。

3.各单位、各部门要按时进行报送,逾期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任致远    0377-63278285   15660066119

邮箱:hngyrsc@163.com

 

附件1.个人情况登记表

    2.教职工返校情况排查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