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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新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2022-02-20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安排,经校领导同意,定于2月21日(星期一)举行新学期首次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2月21日(星期一)早上7:00

二、升旗地点

孔明路校区神舟广场,光武路校区礼堂前。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

校领导温道军、杜建根、刘纪山、李荣胜、屈保中出席孔明路校区升旗仪式;校领导王伟、贾庆成、樊有平出席光武路校区升旗仪式。

2.全体中层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代表。

3.各学院、中心学生代表,学生会干部。

孔明路校区学生代表分配:机械工程学院40人、自动化工程学院40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60人、经济贸易学院50人、汽车与航空工程学院30人、文化旅游与国际教育学院30人、测绘环保工程学院20人。

光武路校区学生代表分配:由建筑工程学院120人、五年制管理中心80人。

四、有关要求

1.升国旗时,全体师生唱国歌,声音洪亮,肃立。

2.全体人员佩戴口罩,按指定位置站立,前后左右间隔1米以上。教师着正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非党员佩戴校徽。学生着装要得体,团员佩戴团徽。

4.全体学生代表6:40前,集中到指定位置,整齐列队。辅导员、班主任站立在班级队伍前,维持好秩序。

5.团委负责国旗护卫队人员的安排和音响设备。

6.党政办、纪检监察室负责中层干部考勤,学生处负责辅导员考勤,各院、中心负责班主任考勤。


党政办公室 团委

2022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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