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豫工院教[2022]70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6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5-06-24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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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豫工院教[2022]70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6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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