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苏莱曼等6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5-06-2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五年制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豫工院教[2022]70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6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附件:关于对苏莱曼等6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学生名单.docx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