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5-02浏览次数:0

   为规范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以下简称“平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的稳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指导意见》(教财〔2012〕7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平抑基金的设立

第一条 平抑基金是指用于学校学生食堂应对原材料、食堂用工等运营成本在短期内快速上涨时平抑饭菜价格的专项资金。

第二条 学校按不低于年度收取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学费总额的2%设立平抑基金,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对学生食堂饭菜进行补贴,以保持饭菜价格、质量基本稳定。

第三条 当年度平抑基金结余部分计入下一年度平抑基金总额,不足部分补齐。

第二章 平抑基金的管理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

 任:校长

副主任:分管后勤、财务、学工和审计的校领导

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兼任

办公室成员:学生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服务中心、团委负责人

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平抑基金筹集和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平抑基金启用、停用机制;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平抑基金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决算;负责监督管理平抑基金所支持项目的运行;负责协调其它相关事宜。

第五条 平抑基金的财务管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进行专项核算。

第三章 平抑基金的使用

第六条 平抑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因原材料(肉、蛋、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及常用副食品等)、用工等运营成本大幅上涨时,启用平抑基金对为学生提供基本伙食保障的餐饮公司进行临时性成本补贴,以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

第七条 使用条件:当学生食堂主要原材料、用工等运营成本月同比上涨幅度超过3%时,可以使用平抑基金以保持饭菜价格和质量稳定。

第四章 平抑基金的审批

第八条 当需要启动平抑基金时,由后勤服务中心向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统计表、采购台账和近3个月餐饮公司经营收支情况统计表,明确申请额度。

第九条 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对确需使用基金的,在核定范围及额度后,上报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条 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确需使用平抑基金的,核准额度及范围后按照学校的决策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将平抑基金拨付到餐饮公司。

第五章 平抑基金的评价与监督

第十二条 平抑基金的评价

1.后勤服务中心要随时掌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向平抑基金管理委员会反馈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质量变化情况和学生的合理诉求。

2.通过使用平抑基金,学生食堂的饭菜价格和质量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菜品高、中、低价格所占比例合理,切实做到满足各层面学生的伙食要求,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平抑基金带来的实惠。

第十三条 平抑基金的监督

1.平抑基金严格实行“申报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2.学校审计处要对平抑基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跟踪审计,学校将平抑基金使用情况列入年度财务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