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5〕284号)文件精神,强化就业监测核查,确保学校202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工作部署,现就2025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核查时间:6月16日至6月20日
(后续核查安排另行通知)
二、核查范围
已录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2025届毕业生就业信息。
三、核查内容与要求
(一)核查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规范性
1.核查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是否按照新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
2.核查就业佐证材料与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准确、完整、规范。
3.核查毕业生更换工作或者辞职等毕业去向变更情况数据及材料是否及时更新。
4.重点核查毕业生灵活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数据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核查要求:(1)学习并对照教育部毕业去向统计分类及界定标准(附件1),逐一确认毕业生就业信息与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规范性。(2)对去向单位与提供的材料不对照、同一手机号对应不同用人单位信息,以实习材料代替就业材料,签字盖章不完整、名称不对照等不一致、不完整、不规范的证明材料,进行更正更新和完善。(3)对学生所学专业与就业岗位反差大等不合理数据情况,与学生本人和就业单位沟通、核对就业状况予以确认。
(二)核查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
1.检查组织已登记去向毕业生全部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及确认情况。
2.核查去向信息确认有误毕业生去向及再确认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核实并按要求处理改正。
(三)核查错误信息数据及监测异常数据
1.核查省级去向登记系统“就业数据核查”栏目提示的疑似虚假就业数据;
2.核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就业数据监测”栏目提示的监测异常数据;
3.核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标红数据和疑似扎堆就业情况,用人单位核验问题(单位名称不存在、单位状态有问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位名称不匹配)等异常数据。
核查要求:对相关问题数据进行核查,按要求整改。
(四)核查毕业生就业单位的真实性
1.核查小微单位就业人数过多,如小卖部、餐馆、文印店、商铺、工作室等扎堆就业。
2.核查教育部重点监测对象,如人力资源公司、教育培训机构等就业情况。
3.核查被教育厅点名列入实习备案平台黑名单的企业、省系统提示疑似虚假数据、全国系统中“就业数据监测”菜单下“疑似问题单位”就业情况。
4.核查过往各种途径举报反馈的问题数据线索相关单位就业情况。
核查步骤:(1)从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中导出就业单位信息;(2)筛查小微单位就业人数超过2个,比对教育部重点监测对象就业、实习就业黑名单或疑似问题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及其就业单位;(3)对筛查比对出的数据、过往举报信息、其他录用形式进行分析,电话、视频核实或回访,必要的可实地走访调查,做出处理和记录.(4)形成疑似虚假就业单位黑名单。
(五)核查就业工作行为是否规范
重点核查所有参与就业工作的行政人员、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等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规定的行为;是否建立就业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采取了落实毕业生就业和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措施;是否按要求开展毕业生本人、班级、学院、学校四级核查;是否及时完成就业数据上报;是否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统计等。
核查要求:针对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落实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
四、核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16日-17日)
1.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专题布置,分管责任领导安排组织人员全面落实核查内容与要求。
2.组织所有2025届毕业生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去向登记确认”栏目对本人毕业去向落实情况等信息进行确认核验。
3.以复核材料、电话抽查、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形式审核材料规范性和就业去向准确性。
4.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数据要在省登记平台完成就业信息解除或更新。
5.做好自查相关工作记录,留好工作过程性资料备查。
6.自查结束,6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整理汇总统一提交招生就业处:
(1)整理好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中部分无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提供纸质版)
(2)相对应的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3)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核查疑似数据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
(4)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自查核查报告(附件4)纸质版(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邮箱hngyjy2024@163.com 。
(二)学院互查(18日-19日)
1.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各学院成立检查小组,通过a查b、b查c、c查a的方式,落实核查内容与要求,互相查找问题和借鉴学习工作方式方法。
2.互查小组通过查阅就业佐证材料、电话抽查、随机访谈、比对数据等方式形成互查记录材料、核查报告(自定格式、核查人员签字),6月19日前提交至招生就业处。
3.互查未发现问题,但在学校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审查过的数据),考评记录同时计入互查学院。
(三)校级核查(19日-20日)
1.招生就业处进行校级核查,落实审核内容与要求,全面分析就业数据,对重点监测就业单位和过往举报信息进行核查。
2.对自查、互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按一定比例抽查去向登记材料并反馈整改。
3.对各学院就业数据登记及核查工作开展情况、效果进行评价记录。
4.完善就业黑白名单、核查问题分类处理清单。
5.整理学校自查通知(方案)、自查记录、自查报告等存档,并提交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安排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就业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核查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压实责任。院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扎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自查工作“下好真功夫、发现真问题、采取真举措、见到真成效”。
(二)提升互查实效。
院系互查时核查学院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准备相关工作材料。核查工作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发现的线索及问题要据实及时反馈招生就业处,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要在核查报告上签字,报招生就业处备案。
(三)强化落实整改。
各学院要以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为契机,对在学院自查、院系互查、校级抽查、第三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责任落实到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不得为提高落实率突击更改数据,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调查问题突出的学院将进行通报。
(四)严格纪律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有关规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院,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3: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核查疑似数据统计表.xlsx
附件4: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报告.docx
招生就业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