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2021年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4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推进诊改工作常态化运行,提升学校各层面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度,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修订)》(豫工院政〔202143号)和《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学诊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校领导研究,开展2021年度自我诊断报告撰写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个层面组织撰写2021年度自我诊断报告

(一)撰写本层面2021年度自我诊断报告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五个层面管理组从诊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典型案例、自我诊断表等五个方面撰写本层面2021年度自我诊断报告(附件1),凝练典型案例。

(二)组织本层面各质量保证主体填写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

1.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学校各单位、部门填写单位部门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附件2)。

2.教务处牵头组织学校各专业建设团队、课程建设团队填写专业、课程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

3.人事处牵头组织学校各位教师填写教师个人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

4.学生自我诊断以学年为单位,自我诊断表填写时间为2022715

完成时间:20211231

二、各质量保证主体填写自我诊断表

1.各单位、部门按照党政办公室的要求撰写单位部门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纸质版提交至党政办公室。

2.各专业、课程建设团队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在专业发展中心和课程发展中心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自我诊断

3.各位教师按照人事处的要求,在教师发展中心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自我诊断

完成时间:20211225

三、有关要求

1.学校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和部署,将学校诊改推向深入,让诊改切实成为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抓手。

2.各层面牵头部门要主动发布通知、开展本层面工作的相关会议,督促本层面各质量保证主体填写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

3.请各单位、部门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至相应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建设工作;各牵头部门将本层面相关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按时间要求提交至质量管理办公室2321房间。



附件:1.各层面2021年度自我诊断报告

      2.单位部门2021年度自我诊断表



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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