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学诊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诊改工作,提高学校各层面目标任务的达成度,依据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修订)(豫工院政〔202143号),经学校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学校各层面诊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通报周期

每两周通报一次,在校园网公布。

二、通报内容

1.学校层面:依据质量管理平台,通报个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专业、课程层面:依据专业、课程发展中心,通报各专业、课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教师层面:依据教师发展中心,通报教师个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学生层面:依据学生发展中心,以班级为单位,通报学生个人自我诊改完成情况。

三、工作流程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四个牵头部门在每双周周五下午下班前,依据信息平台,统计诊改进度完成情况报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后统一进行网上通报。


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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