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 遴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决策部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增强大学生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标杆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技术、产品、品牌、服务、商业模式、管理、组织、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首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校学生(包括 2022 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  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自强不息、 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市级以上创新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优先。

(六)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者优先。

(七)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八)创新发明被企业采纳转化的学生优先。

(九)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 益与经济效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曾 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 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创新创业学院。各级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并进行材料审核、初选和公示,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事迹不突出者不予推荐,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结果,最终推荐一名学生报河南省教育厅。

(二)表彰奖励

创新创业学院将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审核,择优上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创新之星”获得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创新经费,以资助获选人在校期间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同时,将在教育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和事迹展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推荐条件优秀的在校学生申报。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提升政策的知晓度,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过程,在本学院掀起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的新热潮。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 年6月16日前将推荐表及汇总表签字盖章送至T1122办公室安俊杰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ysc1973@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俊杰

联系电话:0377-63239580

电子邮箱:gysc1973@163.com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的通知

2. 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

3. 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