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强2022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中“校内教师教科研业绩情况”填报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2-10-17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部门,各位教师: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中校内教师教科研业绩情况,是《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评选的重要参考,也是学校参评教育部、教育厅重大项目的依据,为做好2022年校内教师教科研业绩情况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填报工作,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老师的引导,全面正确填报相关数据。

2.各单位(部门)信息员要及时督促本单位(部门)所有老师进行数据填报,并及时进行核查。

3.各位教师要提高站位,自觉全面填报教科研业绩情况,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4.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外事处要及时查看学校教科研业绩的整体填报情况,为各单位(部门)做好指导、审核、服务工作。

5.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教科研业绩的填报情况进行及时通报。

6.教科研业绩填报时间范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7.10月18日前所有教师完成教科研业绩填报,10月20前各单位(部门)信息员完成教科研业绩审核工作。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