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术论文发表审批程序,建立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研究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现就我校核心及以上论文审核及备案流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各教学科研单位为主体,切实有效实施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及科研过程备案可查机制,强化学术不端预警机制,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
二、相关要求
(一)审核对象
本通知所指学术论文包括被北大核心、南大核心、CSCD等国内引文数据库收录,以及被SCI、EI、CPCI等国际科技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
(二)论文发表前审核
1.作者收到杂志社论文录用通知后,填写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规范审查意见表(见附件)。
2.各教学科研单位对作者投稿往来记录、录用通知、论文终稿、期刊cip查询页,以及论文中相关的原始数据、图、表、程序等必要的支撑材料(含电子版)进行审查,所在单位负责人填写审查意见。
3.作者携带审查意见表和上述支撑材料(含电子版),到科技外事处进行审核、登记。
4.学校不鼓励在预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预警期刊名单会在科技外事处网站进行动态调整。
(三)论文发表后备案
论文见刊后,作者携带期刊、论文检索页及复印件到科技外事处进行论文发表后备案。备案材料参考如下:
1.中文核心论文备案材料:①论文发表备案表纸质版;②杂志当期封面、目录、正文扫描电子版(PDF格式)或知网检索截图;③论文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记录等原始数据资料的电子版。
2.SCI、EI等外文检索收录论文备案材料:①论文发表备案表纸质版;②正式刊发论文电子版;③SCI收录检索报告电子版;④论文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记录等原始数据资料的电子版。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未经登记备案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及奖励评优等评定中不予认定。
2.相关材料在科技外事处进行备案、保存,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及奖励评优等有关工作评定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报送至相关审核单位审核。
3.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指定本单位负责人员,管理好有关材料及工作档案。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持续完善学术成果规范发表审批制度,做好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强化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扎实做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4.有关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表的科研论文暂不作要求,如涉学术不端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附件: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规范审查意见表.doc
科技外事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