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8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优势和学术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现启动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扣河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这个主题,努力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选题要求

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各课题组要主动加强与省直各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建议,以“三重”为切入点,有什么问题就研究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研究什么问题,凝练方向,集中攻关。遴选题目力求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凸显战略性、实证性、针对性,并且尽可能有一定的学理支撑。

三、申请人资格

1.高校在编在岗教授和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均可申报。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作为主持人申报。

2.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在研的各类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和正在承担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得重复参与申报。

四、申报名额及经费

本次申报我院名额为1项,经省教育厅评审立项后分期给予8-10万经费资助。

五、成果鉴定、验收与结项

1.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期满完成达到结项要求者,拨付第二批经费。届时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研究成果特别优秀者给予奖励。

2.最终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或者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需得到实际采用部门(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采纳证明。

3.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按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其首席专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承担重大项目。

六、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需要交100元用于项目查新,同时科技外事处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审核。

2.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1)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三年内禁止申报教育厅的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成果奖。

3.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5份)须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按照一览表顺序排放并统一装袋,并于4月15日前交到办公楼13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3270229

科技外事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