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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05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根据录取审批表对学生进行资格、信息审查

成人专科毕业生要求为通过省统一成人高考,经省招办批准录取并取得我院学籍的学生。

二、在校期间操行鉴定

三、学业审查

教学部对各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教学环节学业完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成绩全部合格方可毕业;同时,教学部要将毕业生所有课程成绩进行打印、盖章、存档。

四、学生所交费用审查

教学部、学生部对各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种学习费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进行资格审查。

五、表格填写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制作《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和《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学生认真填写,一式一份。

六、毕业生信息采集

毕业当年,学生部要及时通知、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生信息采集(包括照相)。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加信息采集,学生部要及时通知学生到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把照片和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附全国各省会信息采集联系电话)。

七、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学生毕业离校之前,必须办理有关离校手续(详见《继续教育学院各类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

八、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领取

学生办完毕业生离校手续后,凭签字盖章的《继续教育学院各类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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