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运行 >> 正文

教学运行

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6-05-27 YS 点击:[]

学院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390号)文件要求, 我院有2个推荐名额。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须满足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内容要求(附件1),符合我院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明显成效。

二、申报要求

1.各院系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内容要求(附件1)进行积极申报,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2.申报专业要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各一式7份,含电子文档)。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

3.已经申报立项成为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专业不再申报。

4.请各申报专业于2016年6月2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112,同时发送电子稿到指定邮箱 hngyjx@126.com

附件:教高〔2016〕390号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教高〔2016〕390号.doc ( 下载 在线预览 )

上一条:关于开展教师评教,学生评教、选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5-2016学年第2学期人才培养工作期中检查情况总结(教务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