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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督导评价、同行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浏览次数:622文章来源:校内网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第学期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从2025年619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师授课信息核对

1.核对对象:本学期承担本、专科(含五年制)教学任务的学校所有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

2.核对时间:2025年619-2025年6月20日

3.核对步骤:

1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125.219.112.30/jsxsd);

2在侧边栏选择“教学服务”,点击“我的课表”→“个人课表信息”,查看2024-2025-2学期基本授课信息,如授课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教务科进行联系。各教学单位请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核对

督导

1.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本、专科(含五年制)教学任务的学校所有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

2.评时间:2025年6月21日-2025年7月6日

3.评步骤:

1学校督导登录教务管理系统(125.219.112.30/jsxsd);

2在侧边栏选择“教学考评”,点击“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2024-2025-2督导评价”,完成对应评价(具体评价步骤及说明详见附件1)。

同行

1.参评对象:本学期承担本、专科(含五年制)教学任务的学校所有专、兼职教师(含外聘教师)

2.评时间:2025年6月21日-2025年7月6日

3.评步骤: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125.219.112.30/jsxsd);

2在侧边栏选择“教学考评”,点击“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2024-2025-2同行评价”,完成对应评价(具体评价步骤及说明详见附件2)。

四、说明:

1各教学单位做好同行评价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按时完成。

2)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导致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缺失的,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其评价成绩按所在教学单位同级别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3)在评价过程中如有系统问题请联系教务科(电话:0377-63276960)。


附件:1.督导评价操作步骤及说明.docx

      2.同行评价操作步骤及说明.docx


                                  教务处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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