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大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1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周大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豫工院20219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报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决定:

周大鹏同志任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9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