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中华美育精神融入作品创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艺术创作传递真善美,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人格,激发创造力,实现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育人目标。经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教务处研究决定,开展以“美育再浸润”为主题的第十八届学校美育成果展评作品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引领
全面促进美育与相关学科融合,形成学校美育与社会美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继续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研究目标,加快实现以美育浸润学生、浸润教师以及浸润学校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落实落地。
二、作品征集
结合国家“艺术纲要”等文件精神,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目标,征集广大师生的优秀艺术作品,作品包括(音乐作品、舞蹈作品、器乐作品、曲艺、戏剧影视作品等);美术类作品(造型艺术(科技产品外观设计)、摄影、设计、绘画、书法等作品)。
每人限报艺术作品2件。
三、成果类别
作品展评分为高校美育教学成果(师生作品类)、高校美育实践成果(实践活动类)、高校美育创新成果(创新项目类)。
四、奖项设置
按照各个类别,并结合作品上报数量,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按照15%、20%、30%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八届全国高校美育成果展评活动。
五、报送时间
由各单位明确一名教师按要求收集、上报作品并填写作品报送清单(详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作品统一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为:学院+班级+姓名+作品名称。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377-63270717 手机:15083380198 王老师
报送地点:明德楼1502(艺术教育中心办公室)
报送邮箱:876866133@qq.com
教务处 艺术教育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