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实施选派工作将围绕“两高四着力”,聚焦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先进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食品、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中相关企业,优先向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组织选派。
二、选派条件和岗位情况
(一)“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
3.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6.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已纳入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选派名单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科技副总”岗位情况
根据《关于征集2025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及技术难题需求的通知》(豫科企〔2025〕7号)要求,各类企业通过“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了岗位需求。在此基础上,省科技厅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企业筛选形成《河南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岗位对接
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合“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科技副总”本人和接收企业达成意向后拟订《合作协议书》(附件2)并盖章签字后,于9月18日前报送学校签审备案(明德楼1329室)。
(二)自主填报
双方对接成功后,企业(申报人和派出单位协助)可登录“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fuwu.hnkjt.gov.cn/)”,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管理系统(http://xt.hnkjt.gov.cn/qy/tzgs.ignore)—科技副总组织申报”,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3)并上传由达成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学校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资料。在线申报时间为8月29日—9月23日。根据往年情况,申报最后时段登录企业过多易造成网络堵塞,请有关单位及早登录系统填报,确保按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