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变化和如何应对

发布者:sjc发布时间:2025-08-27浏览次数:10

2024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 - 2024),这一新版标准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013)将同步废止。此次清单计价规范的更新,涉及内容广泛,变化众多,对建设工程领域各方都将产生深远影响,相关从业者和企业必须提前了解并做好充分准备。

一、新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

1.计价依据与理念革新

在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过程中,不再过度依赖政府定额和信息价作为主要的计价依据,而是增加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数据库,以及投标人装备水平、管理水平、成本消耗等内容,综合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考虑要素。这意味着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企业需要更加关注自身成本管控和市场价格波动 。

2. 合同相关规定优化

合同形式与风险承担:修订不同合同形式的风险范围及承担规则,明确总价合同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合同总价不因清单缺陷而调整;单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缺陷可据实调整。例如在总价合同下,若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承包人需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合同选择与要求细化:以合同形式(第3.4节 合同选择与要求)替代13计价规范中的合同约定要求(“第7章 合同价款约定”) ,为发承包双方提供多样化合同形式的指导,将价款管理措施上升为合同约定,事先明确责任和风险,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以有效控制造价。

3. 措施项目计价调整

措施项目鼓励总价计价,按项编制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应由承包人负责,取消13计价规范中需要按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按实结算的特征说明。比如,脚手架、大型设备进出场等措施项目,在新规范下更倾向于总价包干,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因计量和计价方式产生的争议 。

4. 投标报价与争议解决完善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新增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流程,评标阶段对于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算术误差、细微偏差、报价合理性、报价完整性(漏报或未报)等情况,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体现公平公正地处理不平衡报价的原则,有利于有效降低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风险。

争议解决机制:修订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办法,删除工程造价鉴定章节,通过系统化工程索赔、规范索赔流程,删除工程签证条款,增加新增工程计量与计价规则。例如,对于索赔程序规定更加具体,发承包双方关于索赔意向、提交材料、审核期限等都有明确时间限制 。

5. 新增工程与计量规则明确

明确新增工程的定义、计量与计价规则,当发包人要求并获得承包人接受的、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出现时,有了清晰的处理方式。同时,计量规则以图纸为准,非设计要求的施工措施不再纳入计量范围 。

二、各方应如何应对

1.建设单位:要增强市场意识和造价管控主体责任意识。一方面,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时,需深入了解市场价格信息和企业成本数据,科学合理确定造价;另一方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仔细斟酌合同条款,合理分配风险,明确变更、价格调整等事项,从源头减少造价争议和投资失控风险。

2. 施工单位:需尽快转变经营理念,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加强成本管控能力,通过优化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合约意识,深入研究新规范下合同条款对自身的影响,在投标报价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理应对风险;注重提升技术能力和装备水平,以适应新规范下市场化竞争需求 。

3. 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向全过程造价管控服务转型。加强对新规范的学习和研究,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合同管理、施工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在新规范实施背景下,充分发挥自身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