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0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临时用工,加强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后勤服务等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临时用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经学院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自行聘用临时用工劳动人员。如违规自行聘用,所产生的劳动纠纷及一切不良后果由用工单位、部门自行决定聘任的责任人员承担。

二、自2015年以来,各单位、部门自行聘用的临时用工劳动人员,由各单位、部门自行解聘。

三、学院各单位、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临时用工自查自纠报告报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