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6〕14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及学时要求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6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普及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法治思维、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二)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三、继续教育方式
(一)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思政教育及活动、安全教育及活动、警示教育及活动等;亦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排的免费公需科目课程进行网络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课题(项目)研究、著作与论文撰写、专业学习与交流、学历学位教育、资格考试、服务基层活动等14种方式开展继续教育。也可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入口”,进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学习网站,自主选择专业科目课程进行网络学习。
四、学时申报与管理
账号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继续教育学时,应首先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的“管理入口”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
学时记录:通过“省平台”的“学习入口”完成的网络学习学时,自动记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另行申报。
完成时限: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
证书生成:经审核认定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系统自动生成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更多信息可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冯金冉 联系方式:0377-63270285
人事处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