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豫工院学〔2017〕74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评选(取小数点前整数),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5%的比例评选。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优选产生。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不得超额。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应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并对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调查和核实。
1.各学院在2025年5月7日依据评选条件和比例初步确定本学院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5月12日前将初评结果在校园内的公告栏或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学院请于5月12日将推荐的省级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格式见附件1、2、3、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登记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2025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汇总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学院章)报送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对审批表要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学生处审查后汇总报分管校领导研究审批,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评选名单,汇总后报教育厅认定。
2.直接推荐人员需在材料中注明,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媒体报道扫描件等相应支撑材料。
3.各学院可在报送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报1人,同时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附件4),要求写作规范,主要事迹言简意赅,主题突出,事迹鲜明,字数不超过600字;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主题突出的本人照片2-3张(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10MB)电子版报送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校将择优上报省教育厅予以宣传。
4.各学院认真组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如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自行负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优秀应届毕业生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