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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9年09月06日 19:26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扩招单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94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单招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主管招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院(系)等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

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招生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组织、考务、评分等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考试宣传、网络维护等工作;各二级院(系)和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财务处主要负责学费、住宿等费用收支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考场的安保及试题转运安全工作;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和保密工作;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高职扩招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9612:009912:00,根据我校高职扩招单招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网址:http://pzwb.heao.gov.cn)。

第十四条 考生于20199188:0092018:00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zs.hnpi.cn),确认报名信息,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工作依据《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分为文化知识考试、高中毕业生考生(含社会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毕业生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践操作考试。

(一)文化知识考试

考试时间:921日上午9001100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由学院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满分150分,每科各5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时间:921日下午14001600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满分250分。

(三)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921日下午14001600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职业素养、安全文明操作、工具及量具正确使用、实践操作过程、产品质量、清理工作场地六个方面,通过实践操作当场评分,满分250分。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七条 对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确认和公示后,可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 考试地点: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南阳市孔明北路1888号),考生在考试时须携带我院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九条 高职扩招单招考试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满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总分为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 250分。

第二十条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遇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于9269:0093018:00通过“河南省特殊类型招生数据报送系统”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后,学院为录取考生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此次高职扩招单招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院严格执行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专业3300/.学年,理工科类专业3600/.学年,艺术类专业5000/.学年,二年制软件类专业8000/.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2000/.学年;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学年。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八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六条 针对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施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北路1888

邮编:473000

电话:037763270276 63210238 63239580

网址:http://www.hnpi.cn

Emailhnpizs@163.com

第二十九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欺诈行为。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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