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6年预算和2026—202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25〕36号)、《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豫工院财〔2021〕13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坚持“以效促用”原则,不断提升预算安排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益。强化财会监督职能,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全面、细致地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预算编制具体内容
2026年度预算编制内容分为两部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收入计划,学校收入预算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拨款,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等。
2.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学生学费、住宿费、其他教学和科研经费收入等。
4.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他辅助活动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的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对外承包经营、固定资产出租收益等。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是学校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部分。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学校支付给在职教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障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及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公用经费支出指各单位维持运转的日常性开支费用,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学生活动管理费、水电费、绿化、安保、保洁等。
2.项目支出分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和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如项目库项目。其他运转类项目指除单位公用经费外,保障本单位专用资产设施运转和各类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偿还债务本息支出和其他专项业务支出等。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
1.财政补助收入:由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4年底各专业大类学生人数按照生均拨款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进行测算;
2.事业收入
(1)学费、住宿费:全日制学历教育由教务处、招就处提供学生人数(教务处提供本科、三年制、五年制在校生人数,招生就业处提供2026年招生计划数),财务处进行测算;
(2)函授生学费: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人数,并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3)其他教学经费收入:如普通话测试费等,由教务处牵头测算;
(4)科研经费收入:由科技外事处牵头测算。
3.其他收入
(1)房屋租赁收入:由后勤中心牵头测算填报;
(2)培训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测算填报各类培训收入;
(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2026年国有资产预计处置情况牵头测算填报;
(4)行业企业投入: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牵头测算填报;
4.其他各类收入: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各类收入项目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测算填报;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支出预算编制
①工资福利支出由财务处牵头,人事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发展实际进行编制。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抚恤金、遗属补助等由人事处编制;学生资助经费(校内)由财务处按当年事业收入计提编列。
(2)基本运行经费预算编制
基本运行经费包括各部门的办公费、差旅费,由人事处提供部门人员数据,财务处核定编制。
(3)事业发展经常性专项经费
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责与2026年工作计划编报经常性专项支出建议数,要求详细列明支出内容,项目支出金额应在预算编制中量化体现。各部门经费预算应参照近年的经费支出水平并结合2026年的预计情况测定,在2025年原有预算项目基础上有增减变动应填写变动原因。结合2025年度工作内容,需新增校内经常性专项项目的,应在系统内提交立项申请,纳入校内经常性专项项目库后方可执行。
2.项目支出预算
(1)发展性专项支出
发展性专项支出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支出,分为项目库项目资金和非项目库项目资金。项目库项目资金预算由发规处牵头编制,纳入学校财政项目库,待挂接项目资金后填报。非项目库项目资金按照财政下达的金额填报。
(2)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是除以上项目之外,包括技术服务项目支出、联合办学支出、专项债还本付息支出、超长期国债利息支出等维持学校运转的非日常性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由各项目申请单位论证完毕后报送财务处。
(3)上年结转财政专项资金
该部分预算编制时间另行通知。
3.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编制安排
(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的编制
学校2026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编制。“二上”时根据财政厅核定后的预算数,结合学校财力确定新增资产购置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以内的项目(不分金额大小)、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项目30万元(含),工程项目6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一律编报“2026年政府采购计划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无需编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实际需求、在省财政厅核准批复的资产采购预算内,结合财力等情况组织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开展采购活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预算金额及用途。
四、预算编制流程
学校预算编制遵循“分级编制,逐级审核,统一管理,集中申报”的模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编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上”: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核-财务处汇总-财务处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上报(校党委会)
“一下”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厅审核-省政府审批-财政厅下达“一下”预算数-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达“一下”预算数
“二上”: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上报“二上”预算-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处汇总、综合平衡-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部门预算草案和校内预算草案-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校党委会)
“二下”: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厅审核-省政府审核-省人大审批-省财政厅批复-主管部门下达-财务处接收单位预算-下达“二下”预算数
五、报送要求
1.各部门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7月26日前扫码进“预算编报联络员”群负责预算申报工作,2026年度经费预算通过学校“一网通办”-“全面预算绩效一体化平台”编制。

2.报送时间:2025年8月15日前
3.联系人:高亦平 联系电话:0377-61520224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安排预算编报联络员进群,并按要求在系统中报送预算数据,如逾期不报,2026年度将不安排预算资金。
财务处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