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9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9-03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切实做好“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院(系)要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现将新生报到期间“绿色通道”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系)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绿色通道”预案;

(二)各院(系)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要亲抓落实,在院(系)的迎新服务台安排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工作;

(三)各院(系)在接到学生申请时,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实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照“绿色通道”办理流程(见附件1),实行“一站式”式的帮助,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申请(见附件2),办理相应手续。

(四)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要细致、耐心地向家长及学生讲明有关政策,避免家长产生误会。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各项资助工作做细做实

各院(系)要按照学院资助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其他各项资助工作:

(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今年我省继续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相应手续,请各院(系)做好相关工作,收集、整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回执单,收齐后以院(系)为单位按年级、专业、班级交资助中心。助学贷款到11月中旬经银行发放给各高校,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持生源地贷款证明办理交费报到手续,不需要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各院(系)在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仍按原政策继续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具体通知另发),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全覆盖和“应贷尽贷”。

(二)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对在校生提前做好综合成绩排名,为各类奖学金评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决杜绝不按规定评审、平均分配、“轮流坐庄”、提取截留等现象发生(奖助学金评定通知另发)。

(三)积极引导、合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三、突出重点

密切关注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群体的学习和生活,密切关注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通过正确引导和经济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顺利完成学业。

各院(系)要以新生入学为契机,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1.“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2.“绿色通道”申请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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