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5-11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20〕38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文明班级:学校各院(系)所有班级;

2.文明宿舍:学校各院(系)所有宿舍;

3.文明学生: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表彰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参评名额为:

文明班级3个、文明宿舍4个、文明学生8名,分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河南省文明宿舍”、“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并为“河南省文明班级”班主任制发相应证书。

三、评选标准

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文明班级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网络文明活动,唱响网络文明主旋律、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5.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6.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宿舍标准

1.思想进步。宿舍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思想上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

2.学风优良。宿舍成员勤奋学习,主动思考,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及文体运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成员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学习风气浓厚;

3.文明和谐。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国法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舍风优良。舍长尽职尽责,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号召力和向心力;

4.健康高雅。宿舍布置合理美观、大方优雅,体现专业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宿舍成员精神文化生活健康、文明、丰富,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和低庸文化的侵蚀,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积极营造有序的网络文明;

5.安全有序。宿舍成员自觉爱护宿舍公共生活设施,宿舍内电线、电源插板摆放连接有序、安全合理,不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绳索现象。离室随手关门、关电,防盗意识强,无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

6.卫生整洁。室内整洁、空气清新,生活、学习用具干净整齐,成型成线,统一方向整理放置;做到“四无”(无垃圾、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痰迹)和“六不”(不乱摆、不乱贴、不乱倒、不乱拉、不乱钉、不涂画)。

(三)文明学生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争当担负民族复兴的新时代新人;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在网上积极传授正能量、弘扬网络主旋律;

5.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申报办法

1.根据河南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标准,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班级、宿舍、个人提出申请,院(系)进行综合考评。经过严格评选,2000人以上的院(系)每项各推荐两个,2000人以下的院(系)每项各推荐一个。学生处在资格复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审会,择优推荐上报。

2.申报材料。各院(系)上报的省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学生要填写《河南省文明班级申报表》、《河南省文明宿舍申报表》、《河南省文明学生申报表》(一式 2 份,统一用 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及其他支撑类材料(所获奖励、荣誉证书等各类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个人保管),申报表、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请于5月15日前交至学生处1127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家国情怀,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要注意深入挖掘在抗击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并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准备好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发现有雷同、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学生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