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暑假对贷款毕业生进行家访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7-08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促进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决定利用暑假对贷款毕业生进行家访。具体要求如下:

一、家访内容

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情况、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以及还款意向等。

二、家访要求

1.此次家访要求面向所有已违约学生(见附件1)凡违约的学生,必须进行家访。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结合本院(系)学生还款、违约的具体情况,制订方案,准备好家访材料。为便于和家长沟通,请事先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打印、填写好《家访证明信》(见附件2)、《违约学生催款通知书》(在“贷款系统-贷后管理-本息回收-催款管理”中生成)等家访材料。

3.家访活动结束后需形成文字总结,总结要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请各院(系)于9月1日前将总结及家访回执单(家访证明信的下联)报送资助中心。

4.各院(系)需将此次家访情况录入到“贷款系统-学生管理-联系记录”模块。如之前和贷款学生的联系未在系统内登记的,请补录。联系记录登记及补录工作,请于9月1日前完成。

各院(系)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家访效果,使家访活动成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重要措施。

附件:1.贷款违约学生合同信息

2.家访证明信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