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学院(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推进会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5〕170号)要求,结合学校情况,现将收听收看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孔明校区明德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通报全省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情况
2.经验交流和复盘发言
3.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1.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校领导;
2.学生处、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各学院(中心)书记、副书记;
3.学生处、团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各学院(中心)辅导员代表。
五、有关要求
1.会议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参会人员不得携带音录录像设备进入会场。
2.参会人员于4月16日下午14:50前入场完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