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学院(中心):
依据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的通知》(豫教工委〔2023〕1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迎接2025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4月7日下午5点
二、会议地点
明德楼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校领导
2.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发规处、财务处、国资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校医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
3.各学院(中心)副书记、心理专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