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工院党〔2023〕1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9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各直属单位(学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教职工的表现,着眼于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范围
(一)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按照《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综合评定,优秀等次指标实行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优秀等次指标。
(二)副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委托其本人所在单位与其他教职工考核一并组织。
(三)2021年入职且兼职在辅导员岗位教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考核,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
(四)其他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人员等)由本人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中层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梳理,形成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单位(部门)工作总结3500字左右,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3000字左右。
2.公开述职测评。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本单位、部门进行现场集中述职测评。
3.民主测评。学校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学校领导测评、中层干部互相测评和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测评,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
4.工作岗位变动的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在变动后的现单位述职、考核;2023年新提拔的中层副职按原副科级岗位职责,由变动后的现单位与其它在编教职工一并考核。
(二)其他教职工考核程序
1.副科级及以下所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等程序,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
2.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员由所在支部组织与其他人员的考核一并进行。优秀指标分别单列,不计单位人员基数,不占单位人员优秀指标。考核结果按名次排序报人事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考核等次。
3.截止12月31日前,发生岗位变动的教职工,在变动后的单位进行考核。
五、考核要求与结果使用
(一)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各单位(含二级院、系、部、中心、处、室)均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
(三)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制度,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认真执行考核等次的公示制度,对年度考核确定的等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六)考核标准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豫工院人〔2018〕66号)要求执行。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于3月3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1307室,联系人:唐锋13838771365(电子版发送至hngydwzzb@163.com),请按照参考格式统一排版(附件6)。
(二)3月17日前,完成学校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三)3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学习文件、工作总结、个人述职、综合评议、反馈等考核过程,形成本支部的教职工考核结果。
(四)3月17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考核报告和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表报人事处1317办公室,联系人:王运军 15993165918。
(五)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进行公示。
(六)按上级规定时间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上报。
七、组织领导
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组织实施。
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指标一览表
2.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22年度考核结果报告(样板)
6.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文字排版格式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6日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