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寒假窗口期推动我校加快就业工作进程,帮助我校毕业生解决求职就业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向毕业生提供贴心暖心的就业指导服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将在寒假期间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企业面向 2023 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 “2023 届全国高校毕业研究生专场网上招聘月” “2023 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多场招聘活动。各学院要充分用好部省校各级网络平台,多渠道收集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多种方式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有序开展线上对接。各学院要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动态数据库,充分利用学校智慧就业平台及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向尚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信息。

二、创新开展就业指导服务

各学院要用好“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充分利用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资源,做好“云直播”“云指导”,从生涯规划、政策解读、简历制作、面试指导、求职技能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实用性的指导服务。要精准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毕业生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焦虑情绪,树立正确就业观、职业观、择业观,保持平实之心积极主动求职就业。各学院要坚持寒假就业服务不断线,畅通电话、邮箱、网络群组等多种咨询渠道,及时解答学生咨询,做到“有讯必复,有难必解,有需必应”。

三、精准帮扶重点群体

各学院要持续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持续追踪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去向落实,关心关注已落实岗位学生的工作状态和需求,对暂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重点群体学生,学院领导、就业专干、毕业班班主任、专任教师、毕业班辅导员等要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做好岗位推荐、技能辅导、帮扶指导等工作,确保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100%就业。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把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作为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谋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保障寒假就业服务不断线。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后促就业行动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疫情防控转段带来的有利因素,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利用好线上线下招聘平台,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招聘活动,尽早落实就业去向,促进学院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动落实,确保“暖心行动”取得实效,将有关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报道,并于开学前上交假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