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 号)和《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20236 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省高等学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 号)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 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 年 1 月 13 日—3 月 1 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 年 3 月 15 日 9:00—9:50

科目二:2023 年 3 月 15 日 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账号1月15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完成申请)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 60 学时、选修课 20 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 3 月 2 日—3 月 14 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 60 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 4 月 25 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人事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