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1〕236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实行限量申报,我校各限报2项其中,重大招标课题申报者须从《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选题》(见附件1)中选报,题目不得更改,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3年内完成;重点课题申报者可根据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及教育科学发展的需要自定题目,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二)申报者在进行课题论证设计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注重把握现状、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保证科学性,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彰显创新性。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主持并完成过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者每人只能申报1项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重大招标课题或重点课题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的申请。

(三)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已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申报并确定立项的,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申报。

三、课题管理

(一)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二)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

重大招标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总报告;(2)5000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1部正式出版的专著和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者3篇发表在CN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专著不少于20万字,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

重点课题结项鉴定需提交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1)不少于3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2)3000字左右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建议;(3)2篇发表在CN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3篇发表在较高层次CN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能发表在相同期刊上)。论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上述成果作者均须是课题组成员,其中专著须是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为课题主持人独著或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研究主题无关的著作、论文等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三)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或“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版7份和《河南省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河南省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纸质版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

(二)每项课题用1个档案袋装好,正面贴《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封面,背面贴袋内材料清单。

(三)申报材料请于9月10日 18:00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办公室(办公楼环廊2214办公室,联系电话:63271988),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附件:1.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选题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

3.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