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驻村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7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地发挥驻村工作队在精准脱贫中的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厅文〔2018〕7号)和《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队人员选派和组建工作的通知》(宛组通〔2018〕64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校拟选派1名优秀干部去方城县杨集乡河坡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

2.身体健康,工作作风过硬,综合能力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3.有工作经历,原则上从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

二、派驻地点、期限

方城县杨集乡河坡村,期限原则上为1年。

三、派驻任务及相关待遇

在地方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扶贫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配合“包村干部”和“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

派驻队员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学校对派出人员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给予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及时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

四、选派程序

报名人员需填写《驻村干部报名审批表》(见附件),于35上午11:00前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孔明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308),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经考察审核同意后派出。

联系人:白西乔  

联系电话:0377—63270227, 13838778657

 

附件:驻村干部报名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