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

中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工院党〔20212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89号)文件要求,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从“德、能、勤、绩、廉、学”多方面对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干实事、创实绩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推动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

1.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按照《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综合评定,优秀等次指标实行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优秀等次指标。

2.副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委托其本人所在单位与其他教职工的考核一并组织。

3.其他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人员等)由本人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突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实绩工作能力和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遵守劳动纪律;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学,主要考核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完成制度、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情况等。

三、考核程序

(一)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中层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梳理,形成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不超过3000字,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不超过2000字。

2.公开述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本单位、部门进行述职。本年度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单位(部门)工作总结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民主测评。学校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学校领导测评、中层干部互相测评和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测评,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按照现所在单位(部门)进行。

(二)其他教职工考核程序

1.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考核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入手,重点考核其敬业精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合同制、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由所在支部组织考核,与其他人员考核一并进行。优秀指标分别单列,不计单位人员基数,不占单位人员优秀指标。根据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按名次排序单独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考核等次。

3.2020年度的教职工考核在现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由现单位支部书记组织实施。

四、考核等次与要求

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基层单位(含二级院、系、部、中心、处、室)均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2.要加强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平时考核工作的制度化。

3.认真执行考核等次的公示制度,对年度考核确定的等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4.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在评先、晋级、任职中要优先考虑优秀等次或连续优秀等次的人员。继续坚持“五结合”即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奖相结合,与职务晋升、调整工资相结合,与评先表彰相结合,与培训工作相结合,对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5.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有关规定按《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豫工院人〔2018〕66号)要求执行。

五、考核时间安排

1.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于3月1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1307办公室,联系人:唐锋138388771365(电子版发送至hngydwzzb@163.com),请按照附件6的格式统一排版。

2.2021年3月24日前,完成学校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3.2021年3月16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学习文件、工作总结、个人述职、综合评议等考核过程,形成本支部的教职工考核结果。

4.2021年3月23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教职工考核结果,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与个人年度考核表报人事处1326办公室,联系人:王运军 15993165918。

5.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报。

六、组织领导

2020年度职工考核,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组织实施。

 

附件: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优秀指标一览表

2.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考核结果报告(样板)

6.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文字排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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