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巩固我校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和“文明集体” “文明个人”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评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文明教职工”:在我校从事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满3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十佳文明学生”:普通全日制大二、大三学生。
“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在2024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师生。
二、评选要求
(一)“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评选
“十佳文明教职工”和“十佳文明学生”评选旨在选拔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高影响力的师生典范,树立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师生共同进步。其中,“十佳文明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无私奉献情怀,能够以身作则,体现时代精神,展现良好职业风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十佳文明学生”在学业成绩、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优异,展现出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全校学生树立了学习的标杆。
1.“十佳文明教职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审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报校文明办后组织审核评选;
2.“十佳文明学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并将最终评选名单报校文明办。
2024年“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评选申报表。
(二)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
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评选旨在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卓越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重点选拔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显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的典型代表。
1.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教研室: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申报,报校文明办后组织审核评选。
2.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审核后报校文明办。其中文明职工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岗教职工8%的比例进行推荐(不足一人按一人推荐,尾数四舍五入);文明家庭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岗教职工5%的比例推荐。
3.文明食堂(窗口):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评选后将汇总结果报校文明办。其中文明食堂(窗口)按照总窗口数15%名额推荐。
4.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学生处进行组织评选,并将最终评选名单报校文明办。其中文明学生除2024级新生外按3%的比例推荐;文明班级按照10%名额推荐,文明宿舍按照5%名额推荐。
5.文明社团:由团委负责评选,并将最终评选名单报校文明办;文明社团按照10%名额推荐。
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请相关责任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2024年度“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和“文明集体”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3)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分别提交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ydwxcb@126.com,联系人:杨纪争,联系电话:1563776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