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承担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外聘教师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任务安排,部分教学单位本学期拟聘任校外兼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根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13〕7号)文件要求,相关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教师任用意见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教务处初审。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于3月8日18:00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单位汇总盖章、行政负责人签字)。各用人单位根据外聘教师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写,其中“外聘教师拟聘任职称”一栏,应根据其本人所持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级填写。如无职称证书或未按职称证书等级聘任的,用人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填写拟聘任职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初审后再行认定。

2.《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

3.《外聘教师教学任务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

4.《外聘教师协议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四份,需教师本人签字。

5.相关外聘教师的职称证书原件。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信息统计表

 2.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3.外聘教师教学任务书

 4.外聘教师协议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