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控制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章程

作者: 时间:2018-06-01 点击数: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控制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结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以应用开发研究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提高研发平台的工程化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 中心依托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人才队伍和试验条件,开展工程技术创新活动,在资源配置上计划单列,是相对独立、与院系平行的依托学院的二级机构。

第二章 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第五条  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第六条  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第七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

第九条 中心以河南省教育厅为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上接受其指导与监督。

第十条 中心设立建设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中心聘请顾问若干名。

第十一条  建设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审定中心的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监督审查中心的财务开支,协调中心的管理、人事工作,建设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二条 中心的负责人人选由依托单位提名,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任命,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任期为三年。中心副主任由主任提名,报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任命,建设管理委员会分期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业务和政绩考核。

第十三条 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业务上接受河南省教育厅指导。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心设立的机构由建设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各部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中心主任批准聘用,任期不超过三年。

第十五条 中心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急需的个别核心科研人员,可以在学校人员编制中解决。

第四章 工作模式

第十六条 由中心主任每年召集一次建设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中心的任务及发展方向。中心根据联席会议的决定,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技术委员会对中心提出的成果组织审议、评审,并提出有关研究方向的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各合作单位,以突出该单位有影响的有关专业为主要研究对象,视发展情况也可扩大研究内容。

第十九条 学校教师在中心作兼职工作的,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折算为相应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 学校教师结合研究任务,在进入中心进行研究工作时,可结合学生的培养计划,带学生生进入中心工作。

第五章 经济来源及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心财务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在科学研究、应用研发、技术服务、业务咨询、人才培训等方面独立开展工作。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自身发展。

第二十二条 中心在组建期间所需经费有依托单位解决。

第二十三条 中心通过有偿服务形式向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承接业务获得经费支持,以促进自身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中心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经济独立核算,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监督,并照章纳税。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231日起执行。

 

本规章办法自201231日起实施。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