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报账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3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豫工院财【2017】47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务每周报账时间:周一、周二全天、周三上午报账,如遇特殊情况顺延。其余时间为内部账务处理,不再接受发票稽核、报账业务。

2.为规范财务报销管理,提高报账效率,实行报账员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一位认真负责的报账员,主要负责票据初审、日常报账、财务事项联系、宣传解释有关财务规范、报账流程等财务事宜。请各单位于9月5日下班前将报账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报财务处(格式见附件)。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