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7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优质高职创建年”活动方案,结合本学期第3次教学工作调度会议相关要求,为保证校外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成效,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基地的建设原则上由院系负责建立,教务处组织认定。

一、基地建设要求

(一)建设任务

1.优质校6个骨干专业每个专业拥有2个以上大型基地,其余每个专业拥有1个以上大型基地,每个专业基地数达到3个以上。

2.院系基地数量达到每10名应届毕业生1个,基地顶岗实习容纳率达到100%。

3.实际每年在基地顶岗实习人数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1/3;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基地完成率达到80%以上。

4.院系基地数每年应有增量。

(二)建设标准

1.实习基地的建设条件:与合法、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建设,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安全等各方面的条件要求。

2.规模:大型基地能同时容纳10人以上集中顶岗实习或20人以上跟岗实习或100人以上认识实习;一般基地能同时容纳5人以上集中顶岗实习或10人以上跟岗实习或50人以上认识实习。

3.协议:代表学校与实习单位签署的合法且具有效力的实习基地协议书。

4.挂牌:在合作单位基地规范挂牌。

5.企业教师聘用:聘请实习基地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校外指导教师承担相关的实习指导任务,发聘任证书。

(三)教学使用

1.各院系在基地开展的教学,教学资料必须完善并妥善存档。

2.各院系每年底对实习基地建设、使用与管理质量效果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撤销、续签或新建基地,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将会同有关单位不定期地到实习基地检查,评估基地教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基地认定工作

(一)认定程序

1.顶岗实习基地(实习就业基地)认定:随同招生就业处工作安排一同认定并挂包含“实习就业基地”字样牌。认定前需向教务处提交《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审批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认定时一并签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聘任校外实习基地专聘指导教师并填写教师信息表,认定后向教务处提交备案。

2.顶岗实习(不满足就业基地条件)、跟岗实习、认识实习基地认定:各院系向教务处提交《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审批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教务处审核通过→教务处集中组织到企事业单位现场考察相应实习条件,与符合条件的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并挂“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实习基地”字样(铜)牌,确定聘任的校外实习基地专聘指导教师及信息。

(二)认定安排

第一阶段:对各院系已有实习基地进行认定(含顶岗、跟岗和认识实习基地)。时间:2017年6月20日前,各院系提交如下材料:

(1)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2)《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审批表》1份;

(3)实习基地协议或实习就业基地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统计表》1份;

(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基地专聘指导教师一览表》1份;

(6)挂牌、使用等相关佐证材料。

第二阶段:对各院系新增实习基地进行认定。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11月30日。教务处按照顶岗实习、跟岗实习、认识实习基地认定程序执行,结合工作需要审核一批,认定一批。

第三阶段:在继续认定的同时,对实习基地评估整改。时间:2017年12月 至 2018年3月。学校将统一对各院系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评估,实施相应管理和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