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月5日举行升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02浏览次数:0

关于3月5日举行升旗仪式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2-3-2 浏览:113 次

关于3月5日举行升旗仪式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系部党总支:

根据学院统一安排,3月5日(周一)早上举行全院升旗仪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升旗时间:周一早上7点整

二、升旗地点:老区礼堂前,新区在图文楼前广场

三、参加人员:学院全体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学生处、团委全体人员,各系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等全体学生管理人员,全院学生。

院领导唐伯武、王伟、杜建根、王仁伟、刘纪山在老区,尤振主持,唐书记国旗下讲话。

院领导李生平、翟福生、张旭东、李金波、赵德申在新区,姜琳主持,李院长国旗下讲话。

系部书记、主任随同本系部学生一起,其他中干根据工作地点自行选择新老区参加升旗仪式。

四、车辆安排:院办负责,早上6:20在104院发车、6:30在101院发车。

五、仪式日程安排:

第一项:升国旗,奏国歌

第二项:学生代表发言

第三项:学院领导国旗下讲话

六、相关要求:

1、保卫处负责老区礼堂前场地畅通(禁止车辆停放)。

2、各系负责在早操结束后将人员进行集中到指定的地点,辅导员负责本班级的列队及纪律;各系领导负责本系整体活动。

3、工会负责老区音响设备,新区团委负责音响设备。

团 委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