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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直三部门”)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高职双高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需要,立足河南、放眼全国、面向未来,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引领高等职业教育提高质量和水平,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作出重要贡献。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三区一群”等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按照建设教育强省和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重点建设3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我省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列入“高职双高工程”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的办学水平、服务能力、社会声誉显著提升,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职业教育成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着力打造服务创新平台。对接科技发展趋势,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建设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资源共享、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科技攻关、智库咨询、英才培养、创新创业功能,体现学校特色的服务创新平台,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专业群集聚度和配套供给服务能力,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大师培育功能的技术技能平台,服务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积极开办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训练营,积极发展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举办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三)着力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校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享、基地共用,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行“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学校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融合专业联盟,引领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式发展,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工作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教学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非遗传承人工作室等平台。

  (四)着力打造高水平专业群。面向区域或行业的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促进专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校企共同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产业先进元素纳入教学内容,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全面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健全师生技能大赛制度,建立专业群课程审核、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的原则优化专业群课程体系。

  (五)着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以“四有”标准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首要依据。优化教师能力结构,组建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引进一批行业有权威、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专业群建设带头人,着力培养一批能够改进企业产品工艺、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骨干教师,合力培育一批具有绝技绝艺的技术技能大师,聘请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高水平的“双带头人”,带领专业群高质量发展。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提升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加强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选派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国际研修、交流和科研合作。

  (六)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全过程,改进教学、优化管理、提升绩效。消除信息孤岛,保证信息安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以“信息技术+”升级传统专业,及时发展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兴专业。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推进数字资源、教育数据共建共享,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建设智慧课堂和虚拟工厂,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七)着力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构建现代化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发挥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设立校级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设立校级专业建设委员会和教材选用委员会,指导和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审议学校重大问题。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教学单位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

  (八)着力提升校园文化水平。坚持以“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为核心,打造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创造、尊重学生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多措并举营造全方位育人文化。推动产业文化进校园、优秀企业文化进班级,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体现绿色校园、生态校园理念,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文体活动设施齐全,人文气息浓郁,职业氛围浓厚。

  (九)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强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培养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探索援助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渠道和模式。开展国际职业教育服务,承接“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探索在国外建设鲁班工坊,推动当地技术技能人才本土化。

  (十)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培养适应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我省产业走向全球产业中高端。以应用技术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稳步提升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对口就业率,稳步提高用人单位及家长满意率。学校要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扩大面向贫困地区的招生规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广泛开展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领域,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展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积极主动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协同推进。“高职双高工程”项目建设,由省直三部门联合组织;立项建设学校和专业群所在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具体实施。

  1.省直三部门职责。负责总体规划、项目设计、审核立项、期满考核、绩效评价;规划重点任务,统筹安排建设资金;指导项目学校加强项目管理;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成效阶段性评价和期满考核。

  2.学校主管单位职责。负责推荐立项建设学校;审核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监管责任,指导监督项目学校的建设,开展过程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项目建设情况实施绩效评价。

  3.项目学校职责。负责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最终确定的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健全责任机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并接受监控、评价、考核、审计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实施。“高职双高工程”于2020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周期为5年(2020-2024年)。“高职双高工程”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

  1.申报与遴选。“高职双高工程”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分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满足条件的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学校主管单位择优推荐,省直三部门遴选、确定并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2.项目建设。遴选确定的立项建设学校按照十项“重点任务”要求,统筹财政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自主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并报主管单位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直三部门复核、备案,项目学校按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建设,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3.项目监管。建设年度中,省直三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成效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价;建设周期结束,经省直三部门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4.动态调整。“高职双高工程”项目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建设周期内,省直三部门将根据阶段性评价和期满考核情况,对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绩效目标偏离较大、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学校,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并适时进行等额替补。

  (三)资金管理。项目学校主管单位、项目学校应确保本级财政投入资金等按备案的建设实施方案足额落实到位。项目学校要积极争取主管单位的政策、资金等支持,积极吸纳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通过统筹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建立持续、稳定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项目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实施方案使用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修建楼房等基本建设支出,不得用于“三公”经费、人员经费、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截留、挪用;对发现有截留、挪用、虚假申报、不执行政府采购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行为,以及项目进展缓慢、建设任务达不到预期目标的,省直三部门将按照《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相应扣减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学校要对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单位等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四)绩效考核。项目学校在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时应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学校主管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项目学校主管单位应适时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送省教育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建设周期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高职双高工程”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是打造中部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我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步骤,是我省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高职双高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抢抓机遇,加强领导、奋发作为,着力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

  (二)明确责任。省教育厅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安排和实施推进,牵头组织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评价和期满考核。省财政厅要及时筹措和拨付资金,指导、督促做好绩效评价。项目学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项目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项目学校校(院)长是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学校要建立工作专班,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优化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动员各方力量支持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专业设置、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项目学校大胆试、大胆闯,激发和保护干部队伍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