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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项目库项目清理与补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项目库项目清理与补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项目清理

项目建设单位对备库项目进行清理。主要对两类项目进行“终止”标记:一是省财政未安排预算且确定不再实施的项目,标记为“终止-不再实施”二是项目需要继续实施,但建设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或需增加财政性资金预算额度的项目,标记为“终止-重新申报”,该类项目需重新申报。

(二)项目调整

项目建设单位对备库项目进行调整,主要指在财政性资金预算额度不增加、主要建设内容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仪器设备型号变更、采购数量增减、部分工作不再实施或预算额度调减等调整,该类项目标记为“调整-修改申报”。调整项目需重新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提交项目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说明。备库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三)项目补报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单位发展规划,补充申报2023年项目库项目,该类项目标记为“补充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阶段(3月24-3月31日)

项目建设单位梳理备库项目,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开展项目清理、调整和补报工作。通过“项目库管理平台(试用版)”(网址:http://xmkm.hnpi.edu.cn:59980/school-budgetall-login/login/index)进行相关申报材料填写,组织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填写论证意见表(见附件2),通过论证的项目在项目库管理平台提交,并将论证意见表纸质版提交至相应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管理部门论证与修改阶段(41-45日)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校内专家对归口管理范围的项目进行论证,填写论证意见表,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拟定进入学校项目库的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论证意见表和项目汇总表报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归口管理部门论证结束1日内完成申报材料修改与完善。

(三)学校评审与修改阶段(46-410日)

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需在评审结束2日内完成申报材料修改与完善。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拟定项目排序报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调研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站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眼学校发展大局和重点工作,协调好“突出重点”与“保障基本”之间的关系,科学规划、充分调研,及时清理与调整备库项目,做好项目库补报工作。

(二)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项目库项目申报实施项目建设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三级论证体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流程规范,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论证和评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的论证会应包含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审计处和国资处等部门负责人。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印发的《关于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附件4)、《关于印发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5)和学校项目库、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审计和纪检等相关规章制度。

 

附件:1.备库项目清单

2.项目库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

3.2023年项目库项目清理与补报项目汇总表

4.关于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教育支出预算执行

进度的通知》

5.《关于印发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3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