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过渡期后退休人员临时待遇核算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磊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3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接南阳市社保局通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为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过渡期后退休人员临时待遇将参照豫人社养老〔2016〕7号文件核算。为确保过渡期后退休人员按时准确核发临时待遇,请相关人员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人员范围

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在编教职工

二、准备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曾在企业等单位工作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核算临时退休待遇前,应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清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核算临时待遇前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未清理的,临时退休待遇暂无法核算。

(三)在编人员的企业工作经历统计

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前,参加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按实际缴费进行核算,在企业工作期间存在应缴未交的月份,可结合档案审核情况按政策规定进行补缴。

三、完成时间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清理,于退休前三个月由本人办理完成即可。

(二)请各单位务必告知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在编人员,将统计表于11月19日前交人事处1317办公室,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运军15993165918详细咨询。

 

附件: 1.在编人员企业工作经历统计表.docx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操作方法.docx

人事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