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3-02-2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1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毕业生(含本科班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排查

毕业生就业帮扶重点群体包括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孤儿、少数民族、退役大学生士兵,长期未就业毕业生(2021届、2022届)等。

各学院对“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系统)中2021届、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摸底排查。

各学院对2023届毕业生全面摸底排查,彻底筛清工作底数,参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困难群体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核实有关证明材料,明确毕业生困难类别。

3月9日前,各学院在“省就业系统”中完成重点群体毕业生标注工作(同属多个类别的可同时标注)。

二、规范建立台账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工作台账》,见附件2)由各学院自行印制,组织重点群体毕业生填报。《工作台账》电子版依托“省就业系统”建立(电子版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由各学院负责持续管理和更新。

各学院根据2021届、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摸排情况,将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就业证明佐证材料收集并将单位信息录入“省就业系统”;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填报《工作台账》,并将《工作台账》内容填报至“省就业系统”相应毕业年份“就业帮扶”模块中。

各学院根据2023届毕业生摸排情况,组织重点群体毕业生填报《工作台账》,并将《工作台账》内容填报至“省就业系统”中2023年“就业帮扶”模块,困难类别在对应字段中进行标记;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其他困难情况”中标记为“少数民族”,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其他困难情况”中标记为“退役士兵”,不在上述类别中困难毕业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标记。

三、高效达成目标

各学院要健全帮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包干责任制,加强帮扶工作的过程化管理和“一人一档”台账式管理,组织安排专场政策宣讲、心理疏导、企业招聘等活动;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实行分班级责任制,学院领导要带头下沉帮扶毕业生;帮扶人要按照“3个3”的基本要求(开展3次谈心谈话,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推荐3个有效岗位)开展“一对一”帮扶。

8月31日前,各学院确保2023届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高于本校平均水平;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毕业生全部落实就业去向;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动态清零。

四、工作开展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明确职责,分级落实,主动为帮扶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先向重点群体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二是要开展有温度的帮扶。各学院及帮扶人要用心做好帮扶工作,充分注意帮扶对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做到传递关心不过度,保持耐心见诚意,增强信心解难题,引导其合理调整确定就业目标,把握好求职就业节奏。三是要着重提升就业能力。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帮扶对象毕业生参加“宏志助航计划”“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等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帮助他们全面客观进行自我评价和职业分析,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多方面提升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达到促进其顺利就业的目的。

附件: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困难毕业生群体名单

2.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3.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操作手册

招生就业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