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宣传条幅悬挂、海报张贴、展板摆放等审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22-10-27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营造健康文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育人氛围,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宣传工作秩序,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理,根据学校《宣传管理办法》,现将校园内海报张贴、展板摆放、条幅悬挂等审批备案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审核原则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办单位职责。展示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要积极健康、用语准确、用字规范。

(一)各单位(部门)、各学院(中心)主办的会议及活动需要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的,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校级团学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需要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的,由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各学院(中心)团学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需要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的,由各学院(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校外公益性的宣传条幅,由校内联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登记备案流程

审核审批登记备案具体流程为:①填写申请表(附件1)—②申请部门领导审核—③宣传部备案审批—④悬挂。

各单位、各部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校内横幅、标语等的悬挂、张贴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位置和规定时段展示、悬挂,严禁申请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宣传地点、时间、内容。

三、悬挂规范要求

1.宣传材料制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设置主办的海报、展板、横幅等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主办单位”,务必在舆论导向、政治原则上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健康、表述准确、书写工整、印制规范,不得虚假夸张,避免产生歧义。条幅制作材料原则上应为红色布料,字体颜色为白色或黄色,同时,需在条幅的右下角标注清楚悬挂单位和悬挂时间,如图所示:

2.展示工作要求

条幅(海报、展板)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悬挂(张贴、摆放),展示期满后由悬挂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拆除。条幅(海报、展板)在悬挂(展示)期间,悬挂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对标语出现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3.展示时间要求

活动类条幅(海报、展板)展示悬挂时间为7天,公益类条幅(海报、展板)展示悬挂时间为10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悬挂(展示)时间,请在审批表注明。

四、其他说明

1.各单位制作的海报、展板、条幅,要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干净,包括沙袋、绳子、铁丝等附属物。

2.任何个人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不得擅自在校园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悬挂条幅等。

3.严禁在灯杆、教学楼和宿舍楼外墙体上张贴标语及其他宣传物。

4.严禁在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等区域悬挂、张贴、摆放商业性条幅、海报、展板。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在校园网进行通报并责令悬挂单位予以清除:一是未按要求制作悬挂、张贴、摆放的条幅、海报、展板;二是不整洁、有破损的条幅、海报、展板;三是超出期限,未拆除的条幅、海报、展板。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从即日起,请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一次校园内宣传条幅、标语、海报、展板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文字和图片内容、悬挂时间、悬挂位置等,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学校将成立校园环境管理巡查小组,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校园网公示。

附件: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条幅(海报、展板)悬挂

(张贴、摆放)申请表

学校党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