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通知公告 时间:2016-10-17 点击数: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文明礼仪和行为规范教育为出发点,把主题教育与民族精神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及学院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把握特色,突出重点,使学生养成文明礼让、遵章守法、明礼诚信的良好习惯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大学生的文明道德修养,切实做到“六讲”、“六无”:校园讲秩序,人际讲和谐,学习讲方法,语言讲文雅,行为讲文明,处事讲真诚;地上无杂物,墙上无污迹,生活无陋习,盘中无剩饭,口中无秽语,行为无违纪。力求达到待人接物,文明礼让;仪容举止,恰当庄重;衣着打扮,朴素大方;男女交往,行为得体;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生活秩序,优美和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学习文明礼仪知识,规范日常行为,争做文明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活动内容

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举止文明、课堂文明、寝室文明、就餐文明、网络文明”等“五项文明”。

1.举止文明:(1)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不乱扔废弃物; (2)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提倡文明风尚; (3)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衣着大方得体;(4)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异性交往言行适度。

2.课堂文明:(1) 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保持课堂安静,按时认真完成作业; (2)自觉保持教室整洁,不将早餐、零食带入教室,不乱扔纸屑,下课后随时将垃圾带出教室,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3)进课堂关闭手机,不影响教师授课和他人学习;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保证教室良好的学习环境; (4)积极倡导“擦净黑板、清洁讲台、起立问好”等尊师行为。

3.寝室文明:(1)严格作息时间,保持公寓区安静,不大声喧哗;按时就寝、起床;(2)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公寓安全;(3)营造舒适温馨的寝室氛围,不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字画; (4)保持寝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

4.就餐文明:(1) 就餐自觉排队,自觉维护食堂秩序; (2)节约粮食,不铺张浪费; (3)文明就餐,饭后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

5.网络文明:(1)自觉维护网络安全;(2)遵守网络文明公约; (3)不发表不当言论,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健康文明上网。

(二)活动安排

各院(系)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即通过组织学生出一期专题黑板报、召开一次主题讨论会、制定一份班级《文明公约》、开展一次宿舍美化设计大赛、学习文明礼仪知识、评选一名班级“文明之星”等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1.出一期专题黑板报:根据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要求,结合各院(系)学生工作特点,出一期主题鲜明,能较好反映本院(系)、本班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专题黑板报。

上报日期:2016年10月12日

负责单位: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2.召开一次主题讨论会:针对目前校园里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所带来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展开讨论,讨论可以班级、社团、党团组织为单位分层分类开展。各院(系)将各班级讨论会安排时间及主题以统一格式上报至学工部(处),学工部(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院(系)负责人及教师至各院(系)班级听取讨论。

讨论时间:2016年10月8日晚

负责单位:学生处、团委、各院系

3.制定一份班级《文明公约》

结合各院(系)各班级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以班级为单位制定一份《文明公约》。该《文明公约》的制定需符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班团及学生党员干部带领下为学生自我管理教育奠定基础。

负责单位:学生处、各院系

制定时间:2016年11朋11日前

4.开展一次学生宿舍美化设计大赛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营造整洁、美观、高雅、温馨、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和育人环境,提高公寓文化品位。以院(系)为单位自行组织学生宿舍美化设计大赛,对学生宿舍进行整理、美化。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1日——16日

负责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各院系

5.开展一次文明礼仪知识教育

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开展以个人礼仪、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标准等文明礼仪常识为主要内容的讲座,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各院系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生们积极配合,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了解更多的文明礼仪知识,提高文明水平,增强文明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杜绝不良习惯。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0日——31日

负责单位:学院精神文明办、学生处、各院系

6.评选一名班级“文明之星”

结合文明礼仪月活动要求及学院精神文明办“文明班级”和“文明个人”评选标准及成果,给予在校期间以及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文明之星”称号,并作为每年度学院精神文明办评选“文明学生”、“ 标兵文明学生”的主要依据予以推荐。

评选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上报

负责单位:学院精神文明办、学生处、各院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忌形式。各院(系)、班级要把大学生文明行为教育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提高认识,把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学生处将在活动进行期间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与抽查活动,并通报检查情况。

2.扩大宣传,注重实效。本次活动面向各院(系)、各班级、各宿舍、每个学生。开展期间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努力扩大其覆盖面,增强其影响力。要营造“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做“的良好氛围,尤其是要注意发挥任课教师在课堂文明发面的主导作用,发挥班主任老师在文明教育活动中的引导作用。同时,学院将安排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3.精心设计,合理安排。各院(系)、班根据本通知的内容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班活动计划,开展特色活动,认真落实计划,全面部署,全员参与,务求实效,争创优异成绩,使文明修身行为成为大学生的自觉要求。活动结束后各班都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材料(活动方案、成果、先进事迹等)并报至各院(系),院(系)要对各班级教育活动做出评比评价并报学生处。

4.形式多样,认真组织。各院(系)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教育活动,以规范学生言谈举止、维护课堂、寝室、餐厅秩序为突破口,培养大学生的养成习惯。可通过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签名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和谐优雅的文化氛围。通过教育活动使学生在自省、自觉中达到“知、情、意、信、行”的统一,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学生处将根据方案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5.模范带头,率先垂范。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带头参与本次活动,争做文明修身的先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要积极投身到“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中,以实际行动感染、引导广大同学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文明修身的表率。

6.抓出成效,形成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文明行为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学生素质养成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强全院学生的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言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创建校园良好的育人环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后勤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