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宏阁发布时间:2025-09-0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屈保中

副组长:马小兵  贾庆成  冯书丽

  员:周大鹏  李建海  杜  恒  刘彦华  李秋实

王建勋  苏  君  胡雪梅   范国辉  涂  豫

张延泰  史增芳  王  冕  唐卫平  李  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学校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对各类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冒名顶替新生的处理办法;制定审查和复查工作中各类投诉、举报及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置措施。

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须由三人及以上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新生班主任作为成员参加,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二、工作机制

    学校建立由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的工作机制;各学院建立由新生班主任、分管领导、院长“三级审签”的工作机制;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各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三、工作对象

学校2025年录取并入学报到的普通高职新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

四、工作内容和程序步骤

(一)新生报到时入学资格审查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院负责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同时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371-69691790,电子邮箱:xueshengchu@jyt.henan.gov.cn;学校监督电话:0377-63270283,电子邮箱:hngyjw@163.com(考生电子照片请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人员到招生就业处领取,不得进行网络传输或用于其他用途。考生电子照片张贴规范模板详见附件2)。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资格复查

1.各学院负责查验新生带交的档案及密封状态,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限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和入校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并要求每名新生对自己的基本信息进行签字确认。查验工作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对查验环节中出现的存疑新生,要组织至少二人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查验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2.招生就业处负责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新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重点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验并形成复查报告。

3.教务处负责组织新生文化课测试和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入学专业复测。对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文化课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测试笔迹与省招办提供的答卷笔迹图像(限河南省普通高考考生)差异悬殊的新生,由教务处会同新生所在学院进行重点核查并形成复查报告。

4.校医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身心状况复查并形成复查报告,对因病不能在校继续学习的新生,要将其诊断结果(复印件)及拟处理意见连同复查报告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5.对于有对口升学录取新生的学院,要按照报考要求对对口升学录取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新生是否取得规定的前置学历,主要包括是否取得前置学历、前置学历取得时间是否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前置学历专业和录取专业是否对照(具体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招生政策)。

五、结果处理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结论为合格的,由教务处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于10月31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2.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和录取资格发现问题的,由招生就业处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

3.对于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成绩差异显著及其他复查存疑的新生,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

4.对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审查和复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形成的工作报告,撰写学校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情况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于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规范工作、狠抓落实”的要求,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所有参与审查和复查工作人员均须签订承诺书,对因重视不够、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等造成工作失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学院是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责任主体,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的重点、方法和责任,在各项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撰写工作报告,连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情况表》(附件1)、工作现场照片、教室和宿舍张贴新生电子档案照片的图像资料等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学院开展互查和抽查,对于工作组织不力、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致使有明显假冒舞弊行为的新生仍留在学校学习的、因请假外出逃避复查而发现问题的,或经举报查出问题的,学校将严肃追责,并相应调减该学院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规模。

4.学校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工作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7-63270283 63210238 63276960,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工作过程中的各类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表.xls

          2.考生电子照片张贴规范(模板).docx

 

招生就业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