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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发布时间:2013-03-04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树立就业服务中心全心全意为毕业生服务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凡是到我中心前来办理、问询事务的人员,所接触、问询或接触到电话的第一位我中心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在听清问询以后,要认真回答问询事宜,能够办理的事情要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解释清楚。凡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工作或对所问询事情不清楚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将问询人介绍到有关处室或责任人,或为问询者指清楚要去的部门及地点。

三、凡属于毕业生就业范围内的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或敷衍问询者。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了解各处室的岗位职责和办事程序,加强业务的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五、凡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毕业生、家长或学院教职工投诉的。视其情节应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本规定由学院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监督。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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