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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05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改进我院各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按照学院《关于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豫工院政[2009]28号)的要求,现制定继续教育学院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加强学院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面向师生员工的服务意识,更新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服务质量,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示我院良好形象,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二、内容和标准

服务型机关建设本着“热情、周到、方便、高效”的原则,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最佳服务。

(一)各部门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公平、公正处理接办的事宜,全心全意地为基层师生员工服务。

(二)部门作用发挥明显,绩效突出。落实部门责任,提高执行力。工作职责履行好,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三)实行来电、来信、来访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单位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对有关事宜进行接待和处理,由其他原因不能即时妥善办理的,应确定明确的办理时间;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事宜,首问责任人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部门经办人办理;若经办人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纪录,而后交经办人处理。严禁搪塞、推诿。

(四)开展微笑服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外出时必须说明去向,对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五)实行每日“三问”制度。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做到“三问”,即:有哪些该办的事情还没有办?有哪些棘手的事情还没有解决?有哪些来电、来信、来访需要办理?以此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责任心。

(六)实行接办事宜限时制度。对师生员工需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对例行审批事项、复杂事项、部门会商事项限时做出承诺。

(七)对上级部门、学院领导、职能部门交办事宜或安排的工作,坚持以服从为原则,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确实不能办理的事宜,应及时进行主动沟通,妥善处理。

(八)为方便基层和师生员工办事,各单位要以“规范、高效、反应迅捷”为准则,加快工作节奏,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参加活动范围

所有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在9月10日前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为基层和师生员工服务的自觉性。

(二)制订服务标准。各部门要根据创建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工作职责范围,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接办事宜处理时限及工作人员违诺处理办法等,制定出具体的服务承诺标准,于9月10日前上报。要做到“职责明确、内容简明、标准具体、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切忌内容空洞、标准不明、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

(三)公布实施。为保证把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制订的服务承诺标准,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对全院公布实施,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四)落实责任。

招生培训部:责任人 莫玉芬 责任领导 莫玉芬

教 学 部:责任人 涂 豫 责任领导 曹双梅

学生工作部:责任人 孙河先 责任领导 孟祥林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部门服务承诺标准公布实施后,学院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监督。对践诺不到位和存在违诺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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