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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和“文明集体” “文明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2-29 18:34   审核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巩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十佳文明教师”“十佳文明学生”和“文明集体” “文明个人”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评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文明教职工”:在我校从事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满3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十佳文明学生”:普通全日制大二、大三学生。

“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在2023年度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师生。

二、评选要求

(一)“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评选

1.“十佳文明教职工”: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审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报校文明办后组织审核评选;

2.“十佳文明学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并将最终评选名单报校文明办。

2023年“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文明集体、文明个人评选

1.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教研室: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申报,报校文明办后组织审核评选;

2.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审核后报校文明办;

3.文明食堂(窗口):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评选后将汇总结果报校文明办;

4.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由学生处进行组织评选,并将最终评选名单报校文明办;

5.文明社团:由团委负责评选,并将最终评选名单报校文明办。

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推荐评选比例及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请相关责任单位于2024年3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2023年度“十佳文明教职工”“十佳文明学生”和“文明集体” “文明个人”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3)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分别提交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ydwxcb@126.com,联系人:杨纪争。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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